
國家助學金與特困補助金的區別是兩者的資助層級不同、兩者的審查過程不同、兩者在申請文件上的蓋章不同、兩者的資助標準不同。兩者都是為了能幫助學生順利的完成學業,體現對貧困生的關懷。
國家助學金是由國家財務部和地方政府出資的,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名額由國家財務部決定。主要是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,這些學生需要符合財政部提出的基本條件,并且需要提交申請;而特困補助金是由國家政府直接出資的。
國家助學金需要經過中央和地方兩級的審查;而特困補助金是由國家下撥到所在省份的,需要經過省、市、縣一級一級的審查。
國家助學金只需要學校的章印;而特困補助金必須開貧困證明,貧困證明要蓋村、鎮、縣三級政府的章。
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是每位學生每年3000元,具體標準是每位學生每年1500元-4000元之間,具體的分檔由國家財務部來決定;而貧困補助金的平均資助標準是每位學生每年2000元,具體標準是每位學生每年1000元-3000元之間。